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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制度

京承实业 / 2021-03-26 15:09:27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在京承实业(上海)有限公司官网采购劳保用品时,我司均为您开具国家税务局批准监制印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是有效交易的重要凭据,可作为您单位报销及享受退换货、保修的有效凭据,请您妥善保管。

  一、发票信息

  1.如果您开具的是普通发票:

  —发票抬头可选择填写个人或公司名称;
  —发票内容可以据实选择劳保用品或者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

  2.如果您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您在付款后需要向我们提供贵公司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信息:

  —单位名称(必须是您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全称);
  —纳税人识别号(必须是您公司《税务登记证》的编号,一般为15位);
  —注册地址(必须是您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
  —电话(请提供能与您公司保持联系的有效电话);
  —开户银行(必须是您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必须是您公司开户许可证上的银行账号)。

  二、更换发票

  您在收到发票后如果发现因供货方原因所致票据抬头、内容或金额错误,请在自开票日期起30日拨打客服电话,由客服人员为您安排办理换发票事宜,往返快递费用由商家承担。

  三、注意事项

  1.京承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票信息无误,但影响贵公司认证抵扣,京承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不会受理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所以请务必认真校对所填开票信息;

  2.发票收件人电话请尽量填写可以联系到您的手机号码,避免使用公司座机号码或传真号,以免影响您收票的时效性;

  3.请注意,京承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开具的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内容只能是商品明细。给您带来不便请您谅解;

  请务必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性,我司将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如因填写失误造成发票开具错误,将会导致贵公司不能及时入账抵扣,带来税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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